购建房支取公积金须知
提取条件
证 明 材 料
购
房
(本年度)
商
品
1、购房合同(以配偶名义购房需提供夫妻证明材料)。
2、不动产交易发票。
3、商品房预售卡。
二
手
1、房屋买卖协议。
2、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。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证
(注:半年内有效)
单位
自建
经济
适用
1、购房合同。
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3、集资人员名单。
4、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划书。
5、付款发票或收据。
原则上要求单位统一办理。
建
大
修
住
设
自
有
1、个人申请报告。
2、市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。
A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B、国有土地使用证。
C、施工许可证。
(注:中心人员实地查看)
1、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。
2、修房合同(预算)。
3、付款收据或发票。
市内调动
调令。
偿还贷款支取公积金须知
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本息
偿还月供
1、商品房购房合同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。
2、银行上一年度至支取日的银行还本付息的流水明细。
3、下一年度提取时,只需提供上年度提取时中心返还的电脑打印支取单回执、银行打印上一年度至今的还款流水明细。
提前结清
2、银行还款凭条及贷款结清证明。
(注:须在结清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)
全部提前结清市住
房公积金贷款本息
1、贷款人身份证或
终止劳动关系、退休等支取公积金须知
终止劳动关系
且三年未就业
1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,民营企业(含外资企业)提供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,已改制的单位原则上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部门统一办理。
2、失业证或3年以上未再就业证明(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)。
出国、出境定居
出国、出境定居证明
死亡或被
宣告死亡
1、死亡证或户口注销。
2、继承人或法定遗赠人的申请报告(单位盖章),或遗嘱、遗产分配公证书。
3、继承人或法定受遗赠人与死者关系证明。
4、继承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。
离退休
离退休证或已批准的离、退休审批表
调离开本市
调令、户口迁移证
完全丧失
劳动能力
1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。
2、伤残证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。
1、办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。
2、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。